本帖最后由 琴音紫燕 于 2018-11-25 23:10 编辑
幸福是人们对自己理想的生活感到满足的主观感觉, 是自然而然且发自内心的感受, 而非客观标准。
自己是否幸福,不是由他人来评判; 反之,你也不能评判他人是否幸福。 理想生活的标准因人而异, 世上没有两个人的条件完全一样, 但都可能获得幸福感, 关键看是否具备定义中的全部条件。
幸福感不一定是持久的。 幸福感可能会随着心态、身体、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有幸福感的人,在心态上必然是无忧无虑。 一个心存烦恼和忧虑的人,是不会有幸福感的。
有幸福感的人,在自己理想的生活中其言论和行为必然是随心所欲。 即畅所欲言,自由和自愿地做自己感兴趣的事,而不是受约束和被迫做事。
有幸福感的人,必然享受着自己理想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 每个人的理想都不一样,想追求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也会不一样, 它取决于每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对理想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定义或目标值。
在现实生活中,达官和富豪也不一定会有持久幸福感, 普通平民也不一定没有幸福感, 有些人喜欢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 有些人喜欢山青水秀的田园生活。 所以,定义中特别强调"自己理想的...",而非统一标准。
有幸福感的人, 在体验自己理想生活的时候,必然会获得满足感。 一个永无止境追逐物质利益最大化或个人欲望永远无法满足的人, 是不会获得持久幸福感的。
------来自网络,谢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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