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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余味] 情人,到底要的是性还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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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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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人,有情有意,无名份却行夫妻之实者也。不是有情人都可以称为情人的。未婚异性间有情的,只能称为朋友或对象;无话不谈,心心相印的,可称为红颜或知已,算不得情人。情人,是专属已婚人士消费的字眼。  

性与情,对于情人来说,是一对孪生兄弟,二者缺一不可。情深必有性,性和谐又加深了情。最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这是情人相处的最高境界。

情人,是婚姻外的另类男女关系。在当前的法律背景下,虽然是见不得阳光的地下情,但却能补偿人的情感遗憾。我向来崇尚人们追求真爱。因为,我们走入婚姻时,遇到的并不一定是潜意识中的那位,直到有一天,在无意中的日子,在无意中的某个地方,不经意间你邂逅到一直在苦苦追求的心中理想的他(她),于是,平静的生活起了波澜,潜意识被重新激活,情人的出现也似乎就变得顺意成章。

婚姻不是判断真爱与否的标准。真爱只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没有爱可以结婚,结婚了并不见得有真爱,这是事实,也是人生的无奈。遣责只不过让情人以更隐蔽的方式进行,但并不能阻挡真爱前行的步伐,更不可能硬性扑灭。真爱如春风中的草,任你风吹雨打或是火烧,它依然在顽强的生长,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

彼此成为情人,也就多了一份思念与牵挂。

人非草木,有情就有性,实属正常。肌肤之亲,常常会带给人精神上的愉悦。多数性和谐的女性,皮肤有光泽就是很好的例证。人们就是在这种性与情的交替中实现感情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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