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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余味] 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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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天,列宁去理发。一进理发室看有几个人等着,就坐到了队伍的末尾。理发员认出了他,招呼道:“同志们!这是列宁同志。他日理万机,能否请他先理?”大家没有二话都表示同意,但列宁马上制止,说:“不行!还是按先后顺序。我的时间宝贵,别人的时间不也宝贵吗?我先理了,别人就要多等了。”  <BR><BR>  无论任何人,在公共生活领域做任何事情,都要替他人着想,不能只图自己方便。列宁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BR><BR>  在懂得了社会公德的原则之后,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这些主要规范是社会公德原则的运用和推广,同时也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伦理规范。 <BR><BR>  1、克己自制  社会生活是以多数人的活动为表现形态的,因此,它强调的是行为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它最少考虑个人的因素,而最多考虑整体的因素。对于个人而言,需要的就是克己、自制,服从公共生活的规则。这种自律精神恰恰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社会生活的众多内容往往是超出我们的具体经验之外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初次涉足,很多地方我们是第一次去,很多场面我们是第一次见,很多人我们是第一次结识,我们以往的道德知识和社会伦理要求不可能揽尽无余,对这些新鲜经历我们有什么共通的行为准则吗?有,那就是克己自制。首先是入乡随俗、入土问禁。了解当地人或那个集团、群体既有的共同习俗,尊重它们,不以个人好恶妄加评论,更不随意践踏或破坏这些习俗、戒律。其次是看别人怎么做,观察周围有没有明确的提示语。如在博物馆大厅会挂有“请勿触摸展品”的标牌;在图书馆会有“请勿大声喧哗”的提示语。即便没有这样的明确、清楚的招牌,也应养成“察言观色”、视当下环境、气氛而决定行为的意识和习惯。努力模仿当地人的言行。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把自己放在一个初学者的位置,不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让自己表现得尽可能与其他人一样。克己自制是一个人综合修养的表现,若心存他人、保持公德心,克己自制就是很容易做到的。当然,一个人也可以从克己自制、培养公德心入手从而达到个体道德的完善。 <BR><BR>  2、当仁不让  在公共生活中我们通常是以普通一员的身份进行活动的,但做为道德主体,我们还有更高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履行既定的社会公德惯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将自己的公共生活中的角色、责任做到位,例如做一个积极的职业工作者、做一名合格的公民等。特别是对公共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或遇到他人的不幸时要尽己所能地应付,如报警、劝架、干预,千万不能冷眼相观甚至起哄、火上浇油。在公共场所,经常会发生“旁观者冷漠”现象,许多目睹者以为有他人在场,自己即便想过做什么最终也放弃了,甚至自己本不愿做什么,也轻松地找到了借口,结果,犯罪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公共场所中他人的存在减轻了个人不作为的心理压力和道德自责。要根本消除这样的现象还需完善各种制度,尚待时日,但我们每个人可以多一份同情,少一份麻木,做力所能及的事,如看到无意义的争吵时,别围观;看到凶残的场面,赶紧报警等,这样的努力多了,社会风气就会好转。 <BR><BR>  3、庄重谨慎  在公共生活中要庄重,不失体面,要谨慎,要有一种“众目睽睽”之下的警觉,如履薄冰,要经常意识到如此做他人会怎么看,要考虑自己的言行给他人造成的可能影响。实在说来,社会公德反映了一个社会的伦理面貌,就一个人而言,他的公德水平也反映了他的道德素养程度,是他一贯的道德行为的表现。但是公德和私德仍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一个在私德方面十分检点的人在公德方面却可能因缺乏训练而显得不够成熟,例如一个人随地吐痰、随意违反交通规则、攀折草木、加塞不排队等,他这样做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是不道德的,也没有想到这样做可能给他人带来的不便,但这些都正说明一个人的公德水平与他的明确公德意识是相关的。在强调一个人自身道德修养、事业追求、人生价值的同时有必要突出对人们的公德观教育。这种教育还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即便是在今日的乡村和城市里的单位大院,这样的形态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熟人社会中的人彼此认识和了解,由于他人的监督,人们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扩大、人员流动的增加和单位体制的瓦解,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监督丧失了,人们又尚未形成市场社会中的自律、负责精神,在公共生活中就容易形成无约束、无所顾忌、无法无天的不良局面,因此,有必要大力倡导公共生活中的检点、自省,即养成庄重谨慎的良好行为习惯。公共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应为自身的言行负责,所以人人都应谨慎,社会秩序和人际和谐才有望顺利实现。 <BR><BR>  4、诚实公道  就是要求不能撒谎,实话实说、公平对待。中国古人讲“人言为信”,即言必行、行必果,公共生活就应建立在诚实公道的基础上。大家既然都在同一个社会生活,相互之间就存在无形的契约,并受其制约,人们只有互相信任,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样,人们的一言一语都要纳入信任与被信任的关系之中。这种信任与被信任的关系也构成了人们相互熟悉的凭籍,社会学所讲到的“背景知识”就存在于这样的信任关系之中,人们依据共同的规则对即便未谋面的人也能做出合理预期,并采取相应的对等行为,社会交往就会顺利,各种人为的内耗、不必要的摩擦就会锐减,这样的社会也是经济效率最大、最合理的社会。譬如,许多商家都报虚价,但有这么一家商店,真正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一家虽然有时不能占小便宜,但逐渐地愿意到他的商店买东西的人必然会较别的店子多,从长远看,他还是合算的。所以西方人有句谚语是“诚实乃上策”。诚实公道的本质是善意待人,有时也不一定非要说真话,“白色谎言”即无恶意谎言也是可以接受的,例如你到一位朋友家拜访,他们正在吃饭,你的礼貌做法就是告诉他们“我吃过了,刚刚吃完”,以免打扰他们,给他们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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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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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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