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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家庭剩药不宜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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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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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据太原市药监局专家刘建国介绍,这些药物包括:

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标签丢失的剩余药品。有效期搞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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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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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门坐沙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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