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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犯错 不可犯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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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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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超是东汉名将马援的后代,曾经与曹操、刘备的大军交过手,皆不分胜败,刘备招降他之后,对他相当赏识,没多久便任他为平西将军、都亭侯。之后,马超便开始自命不凡,自觉情同刘备的知己、手足,也不太注意君臣之间应有的礼节。

有一次,他和刘备谈话时,居然在满朝文武面前,直呼刘备的名讳,与刘备一起打拼多年的“核心幕僚”听着十分刺耳!关羽实在气不过,想要杀了他,但刘备不同意。这时,张飞说“如果不杀他,也要教他懂点礼节,注意点分寸!”

言教不如身教,所以,他们决定给马超来一次“机会教育”。

第二天,刘备召集所有部将开会,关羽和张飞都刻意提前到达,持刀恭敬地站立在刘备的两旁,马超进来后,看见“前辈”关、张二人没有就坐,这才恍然大悟,有些尴尬地退到一旁。

此后,马超再也不敢嚣张,成了刘备蜀汉朝中不可或缺的大将。

“搞不清楚状况”是官场、职场中的大忌。我们常常看到,有些人受到上司的赏识与重用,便不自觉地得意忘形,虽然这种意气昂扬,大都是“粗线条”的个性,并没什么不对,但自以为已是权力核心的“入幕之宾”,进而睥睨群雄,甚至与上司称兄道弟起来,便可能为自己的职场、官场生涯埋下危机,最终难以继续混下去。

所以说,得意之时不能随意,否则恐怕很快就会变成失意,落得前功尽弃。

唐朝安史之乱时,名将李光弼与史思明隔着黄河对阵。心高气傲的史思明为了展现他雄壮的军容,故意每天将他千匹上等好马放在黄河边吃草洗澡。面对史思明的这种具有挑衅性质的“遛马”行径,李光弼觉得他既幼稚又好笑,于是想杀杀他的锐气。

李光弼下令部下找来五百匹母马,等到史思明再次“遛马”的时候,便将这群母马全部放到城外,而将这群母马所生的小马拴在城内,和母马分离的小马便群起在城内嘶叫。有趣的是,对岸的马匹受到震天马鸣的影响,像是受到召唤一样,竟然纷纷渡过黄河,蜂拥进入城内。而河的另一边,损失了近千匹好马的史思明气得差点儿吐血。

炫耀,虽然只是突出自我的一种表现,不过却带有攻击的性质,因此,很容易碍人眼、刺人眼,进而遭到悲惨的命运。

所以,任何有意或无心的炫耀都是犯忌,都有可能带负面的影响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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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炫耀,虽然只是突出自我的一种表现,不过却带有攻击的性质,因此,很容易碍人眼、刺人眼,进而遭到悲惨的命运。

所以,任何有意或无心的炫耀都是犯忌,都有可能带负面的影响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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