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了桥偶,
我不确定两年前自己是不是因为这篇迷上你,只觉得这就是刻在我心里那篇似曾相识的传 ...
两年前发的,那应该是明月几时有那篇。这篇我修改了好几次,这回才决定发出来。当我使用第三人称的时候,我感觉自已的脸是垮着的,内心毫无激情可言。但写到宝珠时,以第一人称,我就以为自已千真万确就是个纵马高原的精壮汉子,背着轮回的木枷,最后得到自已心爱的女人,哈哈,那真是书写的快乐。相信你也常常会有同样的感受;P:hug: 雾桥 发表于 2023-9-6 21:29
才女不敢当呀,但是女人是百分百女人的
百分百的女人,十打十的才女{:1_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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